青政辦〔2016〕89號
各市?自治州人民政府,省政府各委?辦?廳?局:
為貫徹落實《國務院關于改革藥品醫(yī)療器械審評審批制度的意見》(國發(fā)〔2015〕44號)和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開展仿制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的意見》(國辦發(fā)〔2016〕8號)精神,進一步提升全省制藥行業(yè)整體水平,保障藥品安全性和有效性,經(jīng)省政府同意,現(xiàn)就推進我省仿制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(以下簡稱“一致性評價”)工作,提出如下實施意見:
一?評價對象和時限
化學藥品新注冊分類實施前批準上市的仿制藥,凡未按照與原研藥品質量和療效一致原則審批的,均須開展一致性評價?國家基本藥物目錄(2012年版)中2007年10月1日前批準上市的化學藥品仿制藥口服固體制劑,應在2018年底前完成一致性評價,其中需開展臨床 ……
